关注“留守人群” 构建和谐社会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故土到城市务工,农村留下了大批老人、妻子、孩子,成为"留守人群"。而随着"留守人群"成为"问题人群"现象的日益凸显,这一特殊的群体也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的关注。关注“留守人群”,研究其特殊的生活、学习、心理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探索解决办法,将直接关系到众多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千万个农村家庭的未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基本情况
1、“留守老人”:
笔者调查了解到,成千上万的农村中、青年外出务工后,把老人和孩子都留在家里,60%以上的“留守老人”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他们在身体、心理等方面都承受着重压。
(1)白发老人肩负起种田重担。中、青年农民本来是农村种田的主劳力,然而,他们外出务工后,田还是要种,粮食仍要生产。留守在家里的老人,有的甚至是古稀老人不得不老当益壮,锄地、犁田、收割、扛麻袋,什么重体力活都得干,过度透支他们的体力。中、青年外出后,吃着留守老人种出来的粮食,却很少有人想着老人们的艰辛。
(2)爷爷、奶奶重新当上了“爸”和“妈”。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大多是多子女家庭,在子女很小时,赶上粮食紧张,物资馈乏。他们为把孩子拉扯大,吃够了苦,受尽了累。现在他们当爷爷奶奶了,本来可松口气了,但他们的儿女却又外出打工,把小孩留给了老人,有的小孩甚至不满周岁。这些爷爷奶奶不得不重新当起了“爸”和“妈”。
(3)生病以后无人照顾。由于年轻人外出务工了,家中老人生了病,没有人督促去看医生,加上老人们家务忙、农活多,往往使小病拖成了大病。老人得病卧床了,因子女不在身边,又得不到他们的照顾。
(4)文化生活欠缺。年轻有文化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的老人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很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因农活多家务忙,他们也没有时间开展文化活动。
(5)“安享晚年”心愿难于实现。老人们几十年前拉扯一群孩子很不容易,但想到子女们长大后,将子多福多,可以安享晚年,就深感安慰。但他们现在都到了花甲、古稀之年,却依然要担负生产的重任,难以实现安享晚年的心愿,使老人们深感失落。
2、“留守妇女”:
前不久,在某县抽样调查了200名“留守妇女”,共收回问卷200份。反映的基本情况是:
留守妇女基本情况:留守妇女的平均年龄35岁,其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占78%,其次是小学文化,占18%,高中文化,占4%。
丈夫外出打工情况:外出打工时间,平均3.5年,其中1-5年,占85%。一年回家次数一次的占80%,两次的占20%,其中春节回家占90%。
留守家庭收支情况:主要依靠丈夫外出收入的占70%,留守妇女平均种田3.5亩。平均每户每年用于子女教育的支出是1000元。
留守家庭赡养情况:有老人需要赡养的,1人的占30%,2人的占70%。婆媳关系好的占20%,认为一般的占40%,说不清的占40%。
遇到的困难:生产困难方面,缺钱的占60%,缺技术的占20%,缺门路的占20%;家庭麻烦,担心偷盗的占40%,异性骚扰的和邻里纠纷的分别占10%和20%。
最希望有关部门做的工作:提供致富信息占50%,维权占30%,保健占20%。
3、“留守儿童”:
根据一次抽样调查,全县“留守儿童”的情况如下:
“留守儿童”所占比例:调研组在7个乡镇共计调查了54027名儿童,其中“留守儿童”有13491名,占25%。在13491名“留守儿童”中,0-6岁的有5092名,占37.7%。
“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情况:父(母)一方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有5548人,占41.1%;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有7908人,占57%;单亲家庭外出务工的有35人,占1.9%。
“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在父母双方外出和单亲家庭外出的7943名“留守儿童”中,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的有6555名,占82.5%;委托给亲戚(朋友)监护的有1036名,占13%;有352名“留守儿童”未委托监护人。
外出务工父(母)回家与子(女)团聚情况:在13491名“留守儿童”中,父(母)一年回家一次的有2502人,占18.5%;二年回家一次的有3133人,占23.2%;三年以上不回家的有952人,占4%。
“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务工所持态度:有52.3%的“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务工长期不回家持理解态度,认为“为了使全家的生活更好,支持父母外出打工”;有47.7%的“留守儿童”希望父母能回来,一家团聚。
4、“留守学生”:
最近,对某县的“留守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大致情况如下:
人数众多,呈不断增长趋势。占全校学生的52.6%。据调查统计,凤冈县“留守学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以土溪中学为例,2005年该校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的学生527人,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33.4%;2004年794人,占41.5%;2006年1029人,占51.18%。
隔代监护跟随祖父母生活的占绝大数。“留守学生”中跟随父母的占73%;跟随亲友的占17%;寄宿学校的占7%;无人监护的占3%。
学习成绩相对较差。成绩良好 的占30%;一般的占40%;较差的占14%;成绩下降的占16%。
生活及受监护状况堪忧。
(1)“留守学生”中的45.5%是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20.5%由亲戚代管,可见隔代监护成了“留守学生”主要的监护方式。
(2)43.5%的隔代亲人很高兴照顾“留守学生”,39.3%的隔代监护人表示“照看孩子感到吃力”,11.2%的隔代监护人表示“照看孩子感到非常吃力”。
(3)81.6%的亲戚表示“不乐意帮管孩子但没办法”。
(4)55.1%的监护人直接表示“很少或从不与孩子谈心”。只有22.3%的“留守学生”表示“有烦恼的时候能和照顾我的人说”。
二、存在问题
“留守老人”:
成千上万的农村中、青年夫妇外出务工后,把老人和孩子都留在家里。这些留守的老人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他们的身体、心理等方面都在承受着压力。
中、青年农民外出务工后,田还是要种,粮食仍要生产。留守在家里的老人不得不老当益壮,锄地、犁田、收割、扛麻袋,什么农活都得干。儿女外出务工,把小孩留给了老人,有的小孩甚至不满周岁,这些爷爷奶奶不得不重新当起了“爸”和“妈”。
由于年轻人外出打工了,家中老人生了病,没有人督促去看医生,加之老人们家务忙、农活多,往往使小病拖成了大病。老人病得卧床了,因子女不在身边,又得不到他们的照顾。
“留守妇女”:
为节省开支,很多农民工逢年过节都不回家,家人也很少去探望,甚至连通信、通讯联系也是能省则省。另外,由于长时间所处环境、背景不同,夫妻之间共同语言也逐渐减少。有些妇女反映,由于长期分处两地,丈夫一开始还非常想念家,时间长了,就逐渐淡忘了,偶尔电话联系,除了问候一下家中老人、孩子之外,已无更多关爱妻子的话语。
外出务工者大多身强力壮,夫妻长期分居,遏制了人的正常生理需求,不仅不利于身体健康,也极易导致婚姻破裂及其它恶性事件的发生。而这些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件,对于留守妇女的影响非常大,精神的压力有时远远大于物质的压力。
据调查,农村留守妇女主要存在下列困境:一是劳动负担沉重,身体健康受损。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物,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反映劳动负担重,身体状况不太好的占80%左右。二是文化程度不高,子女教育失调。留守妇女中,大部分文化偏低、能力较弱,教育子女力不从心,对孩子重养轻教。三是易受侵害,安全受损。留守妇女容易受到不法之徒的侵害,空巢家庭更容易遭受财产损失。调查显示,边远山区农村性侵害案件中有65%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四是夫妻感情缺失,家庭功能失衡。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出现婚外情和婚外性行为,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在边远山区农村离婚人群中,因夫妻一方外出务工导致离婚的比例高达七成以上。
“留守儿童”:
情感缺失是留守儿童成长中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离开了父母的关怀,小孩没有了安全感,对社会没有信任感,以后对社会的态度、对他人的态度以及对社会现象的态度就很容易走向极端。没有父母的呵护,没有理性的沟通,留守儿童的心灵容易受创伤。具体表现为人格发展不健全,学习成绩欠佳,道德凸现危机,违规违纪现象多。
其次,家庭教育存在“误区”。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缺乏与孩子沟通,即使打电话,关注焦点是孩子的身体状况和学习成绩,很少关心孩子的思想和心理健康。爷爷、奶奶或其它监护人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和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法,家庭教育处于空白状况。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的环节,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遇到困难不能获得感情支持,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的心理行为问题。
此外,社会环境存在“雷区”。当前社会的一些不良习气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留守儿童年幼无知,又常处于无人监护状态,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媒网络的普及,社会教育对人的影响显得更加突出。在农村学校,一些“留守儿童”课余甚至逃学光顾电子游戏室,痴迷电游,看碟片,那些不加限制的媒体镜头如凶杀、淫秽等会极大地影响他们人格的健康发展。
三、对策建议
“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学生”的存在问题,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卫生、医疗、妇联等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妥善处理矛盾和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1、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留守人群”管理。农村基层政权作为“留守人群”的聚居地,应该承担起“留守人群”管理的重任,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要建立"留守人群"档案。村委、妇联和学校要分别做好“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将其基本情况分类汇总,整理成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开设"二线一室"。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的农民定期与妻子、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人群"解决心理上的困惑;三是加大关爱扶助力度。“留守家庭”常常在生活中、农忙时、节假日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给予力所能及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支持,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在外务工人员后顾无忧。尤其对“留守儿童”,教师要切实增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度。调查显示,在很多教师眼里,"留守儿童"已与"双差生"划上了等号,属于"不受喜欢"的一群,"留守儿童"从教师那里得到的关爱明显要少于非留守儿童。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而言,教师与其亲密程度越高、越有信赖感,对其的影响就越大。在家长与"留守儿童"之间产生隔阂或较为疏远的情况下,教师理应担当起"扭转乾坤"的角色。
2、发挥远程教育、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等人力资源优势,形成服务合力。加强家庭教育教导,办好农村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真正构建起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监护网络,形成保护合力。在有条件的农村,要创办儿童托管中心和老人服务中心,建立家教咨询(服务)站点等,对老年人进行“育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妇女和儿童进行有关维权知识的培训和亲子教育培训,及时排解“留守人员”忧虑。同时,各级劳动部门、职能技术学校(机构)及用工单位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把劳动技能、文化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加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力度。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舆论宣传。特别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强化外出务工家长对子女、妻子、父母的监护、关爱、赡养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处理家庭的关系。二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要大力发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让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家不远依然有挣钱的门路,以此减少外出务工现象。三是强化社会关爱。充分发挥县“关工委”、“五老”、妇联、敬老院的作用,构建和谐家庭。四是净化社会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彻底清理 "三室两厅一吧",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此外,农民工集中地的政府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有关政策,通过兴办农民工子女学校、降低农民工子女入学"门槛"等有效举措,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可以跟随父母在异地享受平等、良好的教育。
四、几点思考
农村留守人群问题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农村家庭问题,也不仅仅是三农问题,而是一个急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是新农村建设必然要面临、且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对这一问题,要站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理解,要从建立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来根本解决。
农村留守人群问题的出现表面上看是父母外出打工、不在身边造成,其实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管理带来的深层次矛盾。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给农民工子女、农民工配偶、农民工父母进城就学、生活带来的高额成本,直接推动了留守人群这一群体的产生。
因此这一问题的解决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把它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中从体制上加以保证,才能够标本兼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让农村富余劳动力、子女、配偶、老人在城乡间有序流动,这是解决农村留守人群的根本所在。
有些地方学校的教师自发地在节假日当“代理家长”,无偿服务,让留守孩子有了临时而温暖的家,深受农民工的赞赏。但这只是局部的短期行为,难以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导入一套有偿服务,教师全员参与且做代理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机制,以学校为阵地,创建留守学生生活教育服务中心,有效地管理、教育留守儿童,让他们幸福健康地成长。
学校创建留守学生生活教育服务中心,实施教师代理监护人制度,是否可能呢?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农村中小学学生入校高峰期已过,就读学生逐年减少,农村中小学已处在整合教育资源,在区域中心创办寄宿制学校的阶段。但在不少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依然保留,而学生人数很少。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完全有可能拓展学校的服务范围,承担更多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另外,还可以动员一些退养在家的中、老年教师,发挥他们的余热,建立跟踪教育服务网点。